
因工作需要,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取。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治安协管员7名,具体详见《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治安管理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文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符合《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规定的岗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要求、户籍要求等基本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9日(含)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3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登录线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masxhrl.ikaowu.com)报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学历证书及退伍证(退役军人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2:1,如人数不足2:1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请考生登录线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masxhrl.ikaowu.com)自助打印准考证;
(2)体能测试安排: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4)体能测试的项目:1000米跑;
(5)体能测试成绩参考《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评分表》,体能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若考生低于6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能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环节加分项:退役士兵加5分。
3.成绩合成
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2:8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根据岗位参照其他同等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及面试两个环节,进入招聘面试未录用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将全部纳入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2563011(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