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马鞍山花山区千寻文化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