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昌久律师所是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经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批准,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从事公司重组、改制、上市方面的从业经验,业绩良好。 同时本所在涉外法律服务、财税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领域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本所合伙人均具有多年在政府机关、公检举法部门及银行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外语水平,部分合伙人还具有国外法律机构留学、研修或从业的经历,具备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快捷法律服务的专业经验、业务能力和广泛的社会联系。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是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批准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本所已在昆明设立分所。 昌久律师事务所现有8名合伙人,近30名专职律师,以及其他兼职律师、律师助理、辅助人员40余人。本所合伙人均有着多年的政府法制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及较高的外语水平,部分合伙人曾赴国外法律机构留学或研修,具备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的专业经验、业务能力和广泛的社会联系。 昌久律师事务所十分重视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同中国政府各部门及国内外的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有条件及时掌握国内最新的立法、司法动态信息。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和信誉,昌久律师事务所特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组成的顾问团指导、帮助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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